雪中栖

雪中栖

作者: 王琰读书

言情小说连载

《雪中栖》火爆上线啦!这本书耐看情感真作者“王琰读书”的原创精品北燕沈确主人精彩内容选节:男女主角分别是沈确,北燕,布防图的古代言情,替身,救赎,虐文小说《雪中栖由新晋小说家“王琰读书”所充满了奇幻色彩和感人瞬本站无弹窗干欢迎阅读!本书共计84131章更新日期为2026-03-06 23:42:17。该作品目前在本完小说详情介绍:雪中栖

2026-03-07 01:11:57

1 朱雀桥初遇我叫苏晚,北燕安插在南楚最深的钉子。十四岁那年,

我在乱葬岗啃腐肉时被暗卫首领捡回去。他说我眼睛里有狼性,适合做一把刀。十年训练,

我学会了用簪子杀人,用笑容藏刀,在床笫间套取情报,在推杯换盏间取人性命。三个月前,

我接到此生最重要的任务——接近镇北侯沈确,拿到他与西凉往来的密信。

那封信关系到南楚北境三州的布防图。北燕皇帝老了,太子年幼,朝中大乱,

若能拿到这份图,北燕铁骑就能在入冬前踏破雁门关。而我,完成任务后就能脱离暗卫营,

拿到解药,去过正常人的日子。沈确很难接近。传闻他二十三岁领兵,二十五岁封侯,

二十七岁在漠北坑杀降卒三万,得了个“活阎王”的称号。他不好酒色,不近女色,

侯府里连只母蚊子都飞不进去。北燕的暗线试过美人计、苦肉计、买通马夫下毒,

全都无功而返。直到上元节那夜,我在朱雀桥上,“不小心”撞进他怀里。

那夜长安城下了很大的雪。我穿着单薄的素白襦裙,发间只簪一支银钗,

在人群里被挤得东倒西歪。当我撞进那个带着松墨香的怀抱时,我抬起头,

看见一张比雪还冷的脸。“对不起……”我结结巴巴地退后,眼眶发红。他没说话,

只是垂眸看着我。那双眼睛黑得像深潭,映着满城灯火,却一点温度都没有。

按训练时的剧本,我应该“慌乱”地逃走,留下楚楚可怜的背影。这是欲擒故纵的第一步。

但我没逃。因为我在他腰间,摸到了一块玉佩的轮廓——蟠龙纹,是皇室才能用的规制。

而传闻中,沈确的生母只是个宫女。“姑娘,”他忽然开口,声音低沉,“你的钗歪了。

”我下意识去摸发间,他却先一步伸手,指尖擦过我的耳廓,将那支银钗扶正。

那支钗里藏着见血封喉的毒针。只要他拔出来,我就得死在这里。但他没有。“上元节夜,

一个姑娘家独自在外,不安全。”他目光落在我冻得发紫的指尖上,“我送你回去。

”“不、不用了……我住在城东的客栈……”“城东的客栈,”他唇角极轻地勾了一下,

“昨夜走水了,烧了三间上房。姑娘的消息,不太灵通。”我心头一凛。

那间客栈确实是北燕暗线的联络点,三日前刚被南楚影卫端掉。“那……那我去找表舅,

他在西市卖豆腐……”“西市豆腐张,”沈确从袖中取出一块帕子,

慢条斯理地擦了擦碰过我头发的手指,“上个月因通敌罪,满门抄斩。姑娘的亲戚,真多。

”雪落在我的睫毛上,化了,像泪。我抬起头,不再装可怜,

直视他的眼睛:“侯爷既然都知道了,为何还不动手?”他笑了。那是我第一次见他笑,

笑得极淡,像是冰面裂开一道细纹。“因为有趣,”他说,“北燕的‘夜莺’,我听说过。

十年训练,千人厮杀,最后活下来七个。你是老七,代号‘晚’,是夜里最迟归巢的鸟。

”他向前一步,阴影完全笼罩了我。“我想看看,一只北燕的夜莺,

要怎么在南楚的侯府里筑巢。”那一刻我知道,我的任务变了。

我的新目标是:在这座侯府里活下去,拿到密信,然后在沈确发现我真正要做什么之前,

先杀了他。2 侯府圈养记我被带回镇北侯府。不是作为囚犯,

而是作为“上元节救下的孤女”,安置在偏院暖阁里。沈确给我派了两个丫鬟,四个婆子,

还有一队每隔一个时辰就巡逻一次的府兵。他在圈养我,像圈养一只珍稀的雀鸟,

等着看我什么时候露出尖喙。我花了半个月摸清侯府布局。书房在正院最深处,

日夜有人把守。沈确每日寅时起身,卯时练剑,辰时去兵部议事,戌时回府,亥时熄灯。

他生活规律得像座钟,唯一的变数是每月初一十五,他会独自在书房待到三更。

那是我的机会。但真正的阻碍,不是书房的守卫,不是沈确的警惕,而是我自己。

我发现我杀不了他。不是没机会。他练剑时从不让人近身,

但会让我站在廊下奉茶;他处理公务时烛火昏暗,我若从梁上跃下,

一刀就能割断他的喉咙;甚至在他睡着后,我曾在窗外站了整整一夜,

指尖的毒针已经抵在窗纸上。但我下不了手。因为他待我太好。好得不合常理,

好得像是个陷阱,好得让我这个从乱葬岗爬出来的人,第一次知道原来人可以被这样对待。

他知道我怕冷,偏院的炭火从未断过,全是银丝炭,烧起来没有烟,只有淡淡的松香。

他知道我吃不惯南楚的甜口,让厨房专门做了北燕的羊肉汤,撒一把胡椒,辣得我眼泪直流。

他甚至知道我在暗卫营落下的旧伤,阴雨天会疼,便让人送了药来,

是宫里才有的天山雪莲膏。“侯爷为什么对我这么好?”有一次我问他。那是进府一个月后,

我在花园里“偶遇”他。他站在一株白梅树下,穿着玄色的狐裘,几乎要与雪景融为一体。

“因为你像一个人。”他说。“什么人?”“我妹妹。”他折下一枝梅花,递到我手里,

“她若活着,今年也该有你这么大了。她死在北燕的细作手里,那年她八岁,

在宫里玩捉迷藏,躲进了废弃的冷宫。北燕的细作以为她是皇子,一刀毙命。

”我心头猛地一缩。“那个细作呢?”“抓住了,”他转头看我,

黑沉沉的眼睛里终于有了一丝波动,“我亲手凌迟的。三千六百刀,最后一刀才让他断气。

”那天的雪下得很大,我握着那枝梅花,感觉花枝上的刺扎进了掌心,却感觉不到疼。

这是第一个阻碍:他对我越好,我越下不了手。第二个阻碍,

是我发现他可能早就知道我要做什么。进府的第二个月,我开始在他书房附近出没。

我会“迷路”走到藏书阁,会“好奇”地询问府里老人关于侯爷的喜好,

会在给他送宵夜时“无意”瞥向书案上的文书。他从不阻止。有一次,

我甚至真的推开了书房的门。他不在,烛火却亮着,那封与西凉的密信就放在案头,

火漆完整,触手可及。我伸手去拿,身后传来他的声音:“看了,就得死。”我僵在原地。

他走过来,越过我的肩膀,拿起那封信,当着面拆开——里面是空的。“北燕想要布防图,

”他将空信封扔进火盆,看着它化为灰烬,“我给他们准备了一份假的。雁门关外三十里,

有个山谷,叫葬马谷,很适合做战场。”他转头看我,

火光在他脸上跳动:“你想看看真的布防图吗?”我没说话。“在暗格里,

”他指了指书案下方,“机关是左边第三块砖。但你打不开,因为需要我的血。

”他说得轻描淡写,像是在分享一个无关紧要的秘密。“为什么告诉我这些?”“因为无聊,

”他坐回椅子上,揉了揉眉心,“不如跟你玩,至少你眼里的杀意是真的。”他抬眼看我,

忽然笑了:“苏晚,你知不知道你每次想杀我的时候,眼睛都会亮一点?

”我攥紧了袖中的毒针。这是第二个阻碍:他把我当成消遣,一场猫捉老鼠的游戏。

而我悲哀地发现,我竟然不想结束这场游戏。第三个阻碍,是我的心。进府的第三个月,

我生病了。是旧伤复发,加上南楚的湿冷气候,我在床上躺了整整十天,高烧不退,说胡话。

我梦见乱葬岗的野狗,梦见暗卫营的刑堂,梦见我第一次杀人时,

那个目标临死前看我的眼神——和我一样的恐惧,一样的绝望。我还梦见沈确。

梦见他在我床边,用凉毛巾擦我的额头,喂我喝苦得掉渣的药,在我梦魇时握住我的手,

低声说:“我在,别怕。”醒来时,他真的在。他趴在床边睡着了,手里还攥着我的手腕。

晨光透过窗纱照进来,给他冷峻的眉眼镀了一层柔和的金边。我动了动手指,他立刻惊醒,

眼里还有没散尽的睡意。“醒了?”他伸手探我的额头,“烧退了。

”“侯爷……一直在这里?”“嗯,”他起身,活动了一下僵硬的肩膀,“怕你死了,

我的乐子就没了。”他说得刻薄,耳尖却有点红。那一刻,我忽然很想告诉他真相。想问他,

如果我不是细作,他会不会……“侯爷,”我哑着嗓子说,“我想吃糖糕。”他愣了一下,

然后笑了:“好,我让厨房做。”他走出去的背影,在晨光里显得格外修长。

我摸出枕下的毒针,看了很久,最后把它扔进了床底的缝隙。我决定不杀他了。

我决定背叛北燕,带他一起逃。这是我犯的第一个致命错误。

3 心动即背叛我开始真正地“努力”做一个普通人。我学着南楚女子的样子,

给他绣香囊——虽然针脚歪歪扭扭,像条蜈蚣。我学着熬汤,把厨房差点烧了,

最后端出一碗黑乎乎的东西,他面不改色地喝了,说“还行”。我在他练剑时不再只是站着,

而是试着陪他过招,被他一剑挑飞发簪,长发散了一肩。他收剑入鞘,看着我,

眼神暗得吓人。“苏晚,”他说,“你知不知道你现在的样子,很危险?”“什么危险?

”“让人想欺负的危险。”我愣在原地,他忽然走近,抬手将我散落的发丝别到耳后。

他的指尖擦过我的耳垂,激起一阵战栗。“侯爷……”“叫我沈确,”他低声说,

“没人的时候,叫我沈确。”那夜之后,有些东西变了。他开始教我读书写字。

我只会写北燕的文字,南楚的篆体对我来说像天书。他从《诗经》教起,握着我的手,

一笔一划地写“关关雎鸠,在河之洲”。“这是什么意思?”我问。“是求而不得的意思,

”他说,“也是心甘情愿的意思。”我转头看他,他的脸离我很近,呼吸交缠。

然后吻落了下来。很轻,像蝶翼掠过,带着松墨和薄荷的气息。我僵住了,他退开一点,

声音沙哑:“可以拒绝。”我没有拒绝。我踮起脚,主动吻了上去。那是我的初吻,

也是我第一次知道,原来人的嘴唇可以这么软,原来心跳可以这么快,

原来有人抱着你的时候,你会想要把骨头都融进他的身体里。一吻结束,

他把额头抵在我的额头上,闭着眼,呼吸急促。“苏晚,”他说,“你知不知道你在做什么?

”“知道,”我说,“我在背叛我的国家,背叛我的过去,背叛我的一切。”“值得吗?

”“值得,”我握住他的手,“因为你是真的。”他猛地收紧手臂,把我抱得很紧,

紧得我几乎喘不过气。那是我最快乐的时光。我们像一对真正的恋人。他在书房处理公务,

我在旁边看书,偶尔抬头对视,他会扔过来一颗糖炒栗子。他带我去城郊骑马,

我摔下来扭了脚,他背着我走了三里路,说“你该减肥了”,却把我往上颠了颠,

让我趴得更稳。他在雪夜里给我温酒,讲他小时候的事,讲那个死在冷宫的妹妹,

讲他如何一步步从宫女生的贱种,变成手握重兵的镇北侯。“你恨北燕吗?”有一次我问他。

他沉默了很久,说:“恨过。但现在,我只恨自己护不住想护的人。”“你想护谁?

”他看着我,没说话,只是把我拉进怀里,抱得很紧。我知道答案。我也想护着他。

所以我在努力寻找第三条路。既不杀他,也不让北燕发现我叛变。我伪造情报,

说沈确警惕性太高,需要时间;我截获北燕的传信鸽,篡改内容,让他们以为南楚布防有变,

暂缓进攻;我甚至开始偷偷联系北燕暗卫营里的旧士,试图说服他们,这场战争没有意义。

“你疯了,”我的上线,代号“鹞子”的男人,在城郊的破庙里见我时,

用看疯子的眼神看我,“爱上目标?苏晚,你知不知道暗卫营的规矩?”“知道,”我说,

“动情者,三刀六洞,万蚁噬心。”“那你还敢来见我?”“因为我有更重要的情报,

”我递过去一张纸,“这是沈确书房暗格的机关图,真的布防图就在里面。

但我需要时间打开它,你们再给我三个月。”鹞子接过图纸,狐疑地看着我:“三个月?

”“沈确的血是钥匙,”我说,“我需要取得他的完全信任,让他自愿给我血。

”“怎么取得?”“嫁给他,”我说出这句话时,心口疼得像被刀绞,“做他的妾,

或者他的妻。”鹞子笑了,笑得阴冷:“苏晚,你果然是个疯子。但好,我给你三个月。

”我走出破庙时,天上飘起了雪。我努力过了。努力做一个好人,努力爱一个人,

努力在刀尖上走出一条生路。但命运从来没有给过我选择。我只能继续演下去。

直到那场婚礼。4 血色婚礼夜沈确娶我那日,长安城下了十年未遇的大雪。没有三媒六聘,

没有十里红妆,只有一顶青布小轿,从侯府的侧门抬进去。我是妾,连拜堂的资格都没有,

只在洞房里等着。但我很满足。因为在我进府的第四个月,

在我告诉他我愿意“永远留下”的那一夜,他给了我他的血。不是用碗接的,

是他咬破自己的指尖,将血抹在我的唇上。他说这是南楚的古老习俗,“结发为夫妻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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